特色一:【阆中古城】——位于嘉陵江边,号称全国四大古城之一,而且是保存最完整的古城,是按照唐代天文理论的一座城市,被誉为风水古城。
特色二:【中国绸都丝绸博物馆】——该馆是集丝绸历史、文化、展销为一体的丝绸体验馆,是一个集丝绸文化艺术沙龙、现场参观、生产体验、丝绸精品展示、丝绸产品及其他艺术购物、休闲健身、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特色景点和文化商业区。
特色三:【合川.文峰古街】——石板路、吊脚楼、坝坝儿里的老荫茶,文峰塔、会江楼、枝繁叶茂的三棵树,这些怀旧的元素,为游客还原了一个最真实的合川,最地道的重庆
导游将于出游前一日21:00前通知出团信息,请保持手机畅通!
早上市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集合出发乘车前往【阆中滕王阁】,赏绝美樱花。滕王阁樱花4月盛开,期间樱花娉娉婷婷,美丽动人!滕王阁还不定时会举行书画展览。(游览时间不低于40分钟)。
之后前往【阆中古城】,(游览时间不低于3小时)。阆中古城位于嘉陵江边,号称全国四大古城之一,而且是保存最完整的古城,是按照唐代天文理论的一座城市,被誉为风水古城。踏上整齐洁净的青石板古街、,鸟瞰具有2300多年历史的阆中古城风貌,沾文人灵气,寻觅张飞的足迹,领略三国文化穿越阆中三千年古城文化游览【张飞庙】、【贡院】、【文庙】、【中天楼】(或华光楼)感受千年风韵。
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酒店,办理完入住手续后,您可以自由的漫步在夜晚的阆中古城,感受夜色中浪漫又柔情的古城。
温馨提醒:阆中古城底蕴丰富,每晚07:00左右将在南津关古镇上演大型实景演出“阆苑仙境”,您可以自费前往观看。
景点介绍
“阆苑仙境” 实景演出汇集阆中古城的民俗演出、民风展示,两公里的街道,将古往今来的阆中模样浓缩,在“一步一景一歌”的表演过程中,展示具有阆中特色的人文风貌。在古镇近两公里长的街道上,安排有20多个文艺节目进行实景表演,除了具有本土气息的川北凉粉、回民牛肉参加表演,还有打锅盔、弹棉花、晾衣裳、丝韵流长、醋馍飘香等节目也将参加有群众演员进行的实景表演。在南津关古镇的表演中,展现的是具有阆中本土气息的一些传统制作手法和工艺,而在古城和锦屏山之间的嘉陵江上的表演,既有张飞巡江的大气壮阔,又有渔舟唱晚的秀美精致。“阆苑仙境”汇聚了阆中民俗民风,既带给游客富有美感的艺术享受,又让游客在不知不觉中去了解阆中文化。
阆中古城 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中国春节发源地,与云南丽江、山西平遥、安徽歙县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城。阆中古城位于四川盆地东北缘、嘉陵江中游,已有2300多年的建城历史,向为古代巴国蜀国军事重镇。阆中土肥水美、气候适宜、物产丰富。阆中汉属巴郡,隋时改称阆内县,宋以后称阆中,历代多为州、郡、府治所。古城阆中的建筑风格体现了我国古代的居住风水观,棋盘式的古城格局,融南北风格于一体的建筑群,形成“半珠式”、“品”字型、“多”字型等风格迥异的建筑群体,是中国古代建城选址“天人合一”完备的典型范例。
阆中滕王阁 唐滕王元婴镇守 阆中 时所建,同时建有玉台观,清以来合称 滕王阁 。建国后仅存部分台基及数间破屋,但岩有颐神、慈氏二洞及摩崖题刻保存完好。洞内有南宋人题记,洞外有明邵元书 杜甫 滕王亭子诗及 杨瞻 撰书颐神古洞诗四首。特别是,台基下有唐代佛塔一座,该塔为四方形塔基,刻四瓣梅花形须弥座。早餐后乘车前往南充参观【中国绸都丝绸博物馆】—它位于中国绸都—南充市,占地120亩,建筑面积达六万平方米。该馆是集丝绸历史、文化、展销为一体的丝绸体验馆,是一个集丝绸文化艺术沙龙、现场参观、生产体验、丝绸精品展示、丝绸产品及其他艺术购物、休闲健身、餐饮娱乐等为一体的特色景点和文化商业区。
温馨提示:博物馆里有丝绸制品、工艺品等商品出售,游客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购买!
中餐后后游览【合川.文峰古街】:石板路、吊脚楼、坝坝儿里的老荫茶,文峰塔、会江楼、枝繁叶茂的三棵树,这些怀旧的元素,为游客还原了一个最真实的合川,最地道的重庆
游览结束后适时返回重庆,结束愉快的旅行。
景点介绍:
文峰古街 文峰古街位于合川城区涪江一桥与嘉陵江南屏大桥间的滨江带,与合川北城商业中心一桥相通,与钓鱼城一桥相连。古街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长约1.2公里,由文峰塔公园、特色商业古街等部分构成,与嘉陵江、涪江、渠江相映成趣,融合三江风情、巴渝古街和现代时尚元素于一身,是合川区升级城市旅游名片重点项目。文峰古街的前身叫白塔街,因有一座主体白色、清嘉庆十五年修建的文峰塔而得名。这里是“川盐”的中转地,曾经商贾云集,后来随着水码头的没落,白塔街也没落了,成为城市中一个冷清的角落。
1、交通:全程旅游资质车辆(每人一正座、根据人数定车型);
2、门票:含阆中联票B票(含张飞庙、贡院、中天楼、华光楼、风水博物馆;其他赠送景点旅行社不提供车、导服务);滕王阁、文峰古街无门票(不参观不退任何费用)
温馨提醒:本团不享受半票优惠。可享受免票优惠,导游现退50元门票差价!请携带有效免票证件(老年证、军官证等证件,具体以景区认证为准)并在导游购票前提前告知方可享受此优惠!3、用餐:含一早、一正餐(正餐餐标15元/人,正餐八菜一汤,9-11人一桌,不含酒水。如人数补足10人,菜品适量减少。酒店占床房费赠送早餐(不占床游客请自理早餐费用;早餐形式为桌餐,具体情况以所住酒店当日提供食物及形式为准不用早餐不退任何费用);
4、导服:中文持证导游(导游服务费5元/天/人);
5、住宿:在城区宾馆或古城客栈2---3人间(独卫、彩电;不含空调),不提供自然单间, 发生单男单女,我社有权安排拼房或三人间或加床,若无法安排,单房差费用由客人自理。(如果游客入住有空调配置的房间,是不含空调费的,若开空调须另付费20元/间)。
6、小孩:服务标准只含车位+导服(早餐自理)
特别提示: 【因新交规规定,凡是小孩包括幼儿均需占车位】。
1、阆苑仙境实景演出门票(挂牌价150元/张)
2、旅游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后如出现意外摔伤等状况需进行赔偿处理,将按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结束后以外的理赔旅行社将不再另做任何赔付。如因游客本人主动放弃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旅行社不做任何赔付】
3、游客自行前往集合地的交通费用
4、行程以外的私人的费用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自费旅游项目 |
自费项目特色或内容 |
最低人数 |
游玩时间 |
价格 |
阆苑仙境晚会 |
大型实景 |
1 |
1小时 |
150元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编号:BZ-GW-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 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前往 时间 |
停留 时间 |
备注 |
张飞牛肉展示中心 |
土特产 |
月 日 |
40分钟 |
|
|
|
|
|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我社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特别说明及注意事项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因是散客拼团,经常会出现游客人数增减,故车牌及导游电话出来得比较晚;但导游会在出发前一天的18:00—20:00与客人电话联系,通知车牌号码及注意事项;若20:00以后仍未接到导游电话的,请游客速拨打出团通知书上应急电话或报名电话。谢谢!
2、行程内用车为空调车,散客拼团全程可能非同一台车;因延线有行车公里数限制或部分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发车时间均较早,行程内标注出发及行车时间均为预计,具体情况略有不同;为保证车辆制动性能,行车沿途均需停车加水;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行程用车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一天定车,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3、本行程内无任何购物安排,部份景区内娱乐设施(电瓶车)和沿途停留的站点附近均可能会有纪念品售卖点,沿途休息站(加水点,厕所)小卖部不属于购物店范围。当地居民贩卖纪念品、土特产,非我社提供服务,请谨慎购买,以免上当。
②本行程无导游推荐自费景区或自费娱乐项目,景区配套自费设施游客自愿选择,景区有价格向游客明示。如有强迫消费的现象发生,请游客拨打质量监督电话或110.
4、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过马路请小心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5、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6、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游客投诉以在参团行程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 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7、常规散客拼团,旅行社安排随车导游一名,提供行程解说及沿途食宿安排及沿途风土人情介绍服务;为提高旅游接待水平,烦请您与我们共同督促导游人员严格遵守行业规定,有任何关于导游服务不达标的问题,敬请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旅行社,便于我们及时监督管理,改善服务。
8、特别提醒
①出团时,请各位旅游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成年小孩请带户口正页原件出行。
②儿童必须产生车位、餐费,费用不含床位及门票客人自理;1.2米以下小孩景区免门票(但需大人带领进入景区),1.2-1.4米的小孩景区收取半票,各景点门票请客人(家长)在景区大门口处购买,费用由客人(家长)自理。收费小孩价格均未包含成都/重庆往返动车车票客人自理(超高1.2米儿童报名时需提前交纳动车票款我社好提前代购购半票或全价票以便顺利进站出行)。
③途中如发生意外伤害:请尽快通知导游,以便尽快处理伤口;请尽快和旅行社联系,以便处理保险相关报案及赔付事宜,如不及时通知导游和报名旅行社则自行负责承担后果。
④游客进入景区游览时,严禁踏入景区非规定范围,否则造成游客受伤事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⑤汽车座位采取先到先坐原则,如有晕车、年长游客需要坐靠前位置,可自行到第一站上车,我社不预留车位顺序。
9、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④有心、肺、脑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以及其它不适合长途疲劳的人群以及75岁以上老人,不宜报名参加旅行社团。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其它线路(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
10、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1、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如因交通意外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游客如在旅途中意外受伤,应及时告知随团导游或者签约门市;游客发生意外受伤需在县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公立医院进行治疗,游客一定要保存好病历、处方、发票、检查报告等原件,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先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