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申明 (1)旅行社不允许客人下海游泳,若客人强烈要求,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提醒尊敬的游客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贵重物品请寄存。
交通 (1)旅行社旅游产品中所包含的飞机票多为团队票,依照航空公司规定,不得更改、签转、退票。务必请组团社核实客人准确的身份证名字及号码,如因组团社或客人提供的名单与身份证有误而不能正常登机或误机,造成的机票、房费、车费等损失皆由组团社或客人负责。
(2)包机、火车包列、包船产品所乘交通工具为预先包位,一旦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出票,如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我社将全额扣除包机(火车包列、包船)票款,请您慎重报名。飞行时间、车程、船程等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如客人不按集合时间姗姗来迟所造成不能及时登机所产生的机票、房费、车费等损失皆由组团社或客人负责。
(3)如遇国家或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燃油附加费等价格,请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价。
住宿 (1)一般情况下,产品报价中所含房费按双人标准间/2人核算。如要求三人间或加床,需视入住酒店房型及预订情况而定。通常酒店标准间内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等非标准床。
(2)如一人或多人参团产生单人用房,由旅行社尽量安排与同性别团友合住,若无法安排,请在出团前补齐单间差,以享用单人独立用房。
用餐 一般情况下,赠送早餐;午、晚餐为十人一桌,如遇6人以下将不安排团餐,餐费退给客人。
行程安排 (1)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放弃部分行程,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未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2)团队游览中请勿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住房、用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3)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导游按照旅行社协议价退还,均不以挂牌价为准。所有费用,都在当地结清。
(4)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但不降低标准,不减景点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价格补足差额。
(2)行程中赠送的游览或娱乐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恕不退赔费用。
(3)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它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临时提出增加或变更综合旅游报价项目,必须获得全团客人的签字认可,并将可能被要求支付团散差价。
(4)此行程只适用于中国大陆游客,中国大陆以外有意参团的游客,在认可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根据产品要求补齐差价。
行前解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①应当提前7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②未提前7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旅行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③未按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②”的规定承担责任。
(2)旅行社的行前解约责任:①应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②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出团通知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书为准,我们通常在出团前1-2个工作日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意见反馈 9.:尊敬的游客,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和建议,《游客意见表》是我们判定旅游团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若我们有服务质量上的问题,请您在离开游览地之前与我们联系以便解决;旅游意见单作为自身利益的凭证,若您在旅途中有意见,请您如实填写《游客意见表》,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严格按照新的旅游条列操作。我社接待质量以客人签署的《游客意见表》为依据,如对服务有异议,需在团队结束前及时提出,我社及时协商解决。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我社不予处理。敬请游客注意,认真如实填写意见单。如果您自愿放弃行程,我社则不予退还费用。所有损失都有客人自己承担。!谢谢支持!
孕妇 34周以上孕龄的孕妇,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可乘机证明。
老人 65岁以上的老人需附带健康证明!
特殊人群 患有心脏病,严重高血压,传染病等病史的游客,请提前告知我社,或建议取消此处报名,坚持要出游的游客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可出游证明!